最近于美人的家庭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好幾天佔據影劇版頭條。截至我寫文章的當下,這對夫妻似乎朝向離婚分產的方向發展,只是有錢的那方不甘心把財產拱手讓人,而有氣的那方則決心力爭到底。不意外地,一旁看戲的觀眾網友也加入撻伐的行列,談話性節目更趁勢對兩性平權、名人婚姻大談特談,外星人和飛碟話題也暫時放一邊去了。

 評論名人八卦原本就不是我們這種高尚專業的部落格會做的事(怎麼講完自己不太蘇胡~)。會提起于美人的新聞,主要是想抒發一下我的小小感想,那就是:「情緒」真是理性思考的大敵!

其實我還挺常看于美人的節目。身為觀眾我覺得她真是個非常聰明,也很有見識的大姊。這次事件發生後,我原以為她會展現一些漂亮的手腕,至少會和其他歹戲拖棚的名人不同,但沒想到,最終結果還是一樣的,讓全國人把他們的家務事當連續劇一樣欣賞。前陣子高凌風高調在媒體上談家變,這招非但沒把太太追回來,反倒引發更多人的反感。這次于美人開記者會前,原本還有不少聲音是支持她的,為她感嘆女強人難為。結果記者會一開完,卻立刻引發諸多網友的評擊,嗜血的記者當然也沒閒著,馬上掌握住機會爆出更多于美人的負面傳聞,這時候她針對個人財產做的一些防禦性動作更是徹徹底底攤在陽光下。

我曾經在 解決問題與擺脫困境的五個態度 這篇文章中提過,我曾經認真檢討我自己處理事情的成敗,我發現每當我在情緒穩定,態度正面的狀態下,通常問題都能處理得不錯;反觀幾次把事情搞砸,或是留下後遺症的事件,回想當下我都是處在不穩定的情緒當中。別說是于美人,許多平常看起來充滿智慧的人在處理親情、愛情這類問題時,一點都沒有比普通人高明,有時候甚至更糟。有次網聚一位網友問我,

是否相信人是理性的?我的回答是,人根本就是「情感」的動物,能在關鍵時刻發揮那
1%的理性,這個人就很不得了了!

人的七情六慾當中,有一種情緒具有核子彈等級的威力,一但引爆,範圍內的人畜無一倖免,甚至連當事人自己也一併毀滅,這種情緒叫做「報復」。想為父親報仇的楊過也好,忍辱負重的基督山伯爵也罷,強烈的報復心理往往成為文學創作最戲劇化的張力來源。這種情緒似乎是與生俱來的,有次一位媽媽告訴我,她的兩個小孩常常一起畫畫,有次調皮的哥哥在弟弟的圖紙上畫了一道,還不太會講話的弟弟於是大哭,給他新的圖畫紙,甚至給他最喜歡的糖果也都沒用,直到讓弟弟在哥哥的圖畫紙上也畫上同樣的一道,這個弟弟才破涕為笑!

報復心理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極端的報復者甚麼好處都不要,只想要對方遭受「該有的懲罰」(這也算是一種正義?),他們願意為此付出的極高成本,有時高到自我毀滅也不足惜。我在書上看到過一個心理學實驗,細節記不清楚了,大意是說有兩位受試者分別待在不同的隔間內,實驗主持人會輪流給任一方20塊錢,這人可以把錢拿走結束遊戲,也可以分給另一位受試者。如果他願意分享,主持人會把總金額加碼,等於兩人都可以拿到更多的錢。這樣兩位受試者禮尚往來幾輪之後,兩人都賺了不少,但這時另外一位受試者(其實真正身分是工作人員)突然不願意分享了,拿了錢就想走,這時候很賭爛的這方(其實他是本實驗唯一的受試對象)有個選擇,就是付出一筆不小的金額給主持人,讓主持人扣留那位「忘恩負義」傢伙的錢。實驗結果你大概猜到了,絕大多數的人,寧願損失自己的財富,也要讓隔壁那個素未謀面的「爛人」嘗到一點教訓,這就是人哪!

記得小時候超愛看一個卡通,好像叫「宇宙戰艦」之類的,主角是一艘長的很像日本大和號卻飛在外太空的軍艦。它最厲害的武器叫做「波動砲」,基本上是從船頭一個大洞裡發射出來的。這個大絕招基本上是無敵的(可以想成科學小飛俠的火鳥功),但如同很多日本卡通一樣,這帶來全劇高潮的一砲總要在撐到最後才會發射。這個波動砲啟動時間很長,破壞力很大,而且一啟動就一定要發,不能中途停止,這就是「報復」的可怕!

 

在我看來,于美人的老公似乎已經啟動「波動砲」了,我猜他的目標也未必真要那些上億的財產,總之,就是要讓妳付出慘痛的代價。這件事情鬧到現在,據說于美人已經損失可觀的通告費以及代言費,以後就算復出形象也必定受損。而老公James一家人也暴露在鎂光燈下,不管願不願意,未來幾年生活的重心也將圍繞著這場爭議。看來從中得利的,沒有意外的話,應該就是律師和記者了。

前天跟朋友閒扯,聊到國外一對很有錢的夫妻,六十多歲時鬧離婚,因為他們財產持有非常多且複雜,光是分產官司就打了十多年,兩個人都已經七十多歲了還沒釐清財產的問題,自然也沒完成離婚手續,人生後半輩子都在想辦法對抗自己曾經愛過的人,最終墓碑上的名字還寫在一起!

是不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我相信有的,前提是排除「情緒」的干擾,先把報復放一邊(這當然很難)。我讀過一個案例,也是夫妻離婚分產。丈夫非常有錢,一開始也很不願意把一半的財產分給前妻,當太太的也嚥不下這口氣,心想我跟你辛苦一輩子現在竟始亂終棄,我絕對要讓你得不償失。眼看就要兩敗俱傷的兩人,最終在親友的勸說之下,發揮了那1%的理性。丈夫老老實實把一半的財產過戶給前妻,而前妻也將其中的絕大部分金額投資到丈夫的公司,並且以股東的身分每年領取約定好的股利。雖然兩人關係改變,但仍是和平收場,各有充裕的財富可以展開新的生活,至少沒鬧得兩敗俱傷,讓律師從中牟利。

所以面對爭議處理,我還是哪句老話,記得問問自己到底想要甚麼?
是讓「對方付出代價」比較重要,還是讓「自己實質得利」比較重要


如果是前者那沒甚麼好說的,那就盡情投下核彈並做好自我犧牲的準備。如果是後者,恭喜你,進入了那
1%的理性思維,只要放下情緒,這裡解決問題的方法可多的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ngliin(小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