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ory of Success

 

請拋下你的「速成」心態 (10000個小時)

知名暢銷作家Malcolm Gladwell(本文就以「蓋兄」稱)

蓋兄的寫作風格就是他會引用大量的各種數字,許多是讀者從未聽過的,然後一段一段的串成整本書的邏輯,讀他的書好玩的應是在讀這些一段一段的定律,各自就有各自的領悟。但這種寫法也為他帶來很大爭議,許多人無論是真的科學家或是記者們,都覺得蓋兄只是在玩弄「通俗科學」,我的想法則是,我們都需要更多的數據與事實,蓋兄幫我們挖出來,至少建議了一個解釋,比讓它們石沉大海還好。

那,蓋兄這次又想告訴我們什麼有趣的數字、事實?這次他想討論的是大家都很關心的「成功學」,而且他發現了一個很特別的結論──「成功並不是偶然的」。我還不知道是誰會在台灣出版這本書,也沒辦法先拿來一讀,但單單從各處報導捕風捉影一番,已經得到了很驚人的「成功學」:

一、寧為雞首,不為牛後

蓋兄在這本書中即將舉出一些現象,譬如,曲棍球是加拿大的國技,奇怪的是,史上最強的加拿大曲棍球員似乎都是1、2、3月出生的,原來,曲棍球比賽從小「分班」的方式是依出生年份,同一年出生的就在一起比賽,因此,一月一日就是班上最年老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是班上最年輕的,年老的雖然只老了幾個月,他們的力量強一點點、身高高一點點、智慧多一點點,讓他們一路下來較容易當「小明星球員」,自信心有了,之後也順了。這點亦被經濟學家認同,他們早就發現,在年尾出生的小朋友比較無法進入好大學,也和這種分班方式有關。這也帶給父母一個啟示,有些父母很急著讓孩子小小年紀就送去上學、跳級,蓋兄認為,除非保證孩子真的天生智商180,不然早讀、早學反而容易毀了他前途,請三思。

那,選學校要不要選「好區」、「好學校」?蓋兄另外再舉了例,大律師Joe Flom是在1930年代於紐約當年爛區Garment District出生、受教育,就是因為從爛區出生,他反而有機會去輕鬆取得其它人的東西,也在這過程中,在心理、實力上面不斷的往上積累。重要的是,這位律師後來雖然學成,但遭到當時美國種族排擠,無法進入正常的事務所,所以他竟然也理所當然的就另闢道路,反而讓他開出一條新路(或許在爛學校中他已習慣自創道路並成功,所以他敢繼續這樣幹),後來蓋兄還發現,Joe Flom不是唯一的一個成功的,那年代有好幾個律師竟然都是1930出生、在Garment長大的猶太人!也就是說,那個年代、那個爛區,竟然是成功的搖籃!

二、「一萬小時定律」:

蓋兄說,每一個成功的人,都是努力了十年而來。這十年間每天他都練習3小時,3 x 365 x 10,一萬個小時之後才會成功。他舉例,鋼琴家許多都是5歲彈琴,到了15歲就已經和別人不同;小網球選手都是6歲開始訓練,到了16歲就已經和別人不同。這點我非常贊同,先前也想寫過一本「默默耕耘十年間」,最後只出了《搶先佈局十年後》。

以上兩點,告訴我們的是「努力是有效果的」,問題是說,你相信嗎?

1萬個小時,不會白花的,但只是你相信或不相信?若不相信,去作個「雞首」看看,就會相信,相信以後就請記得一輩子。

Malcolm Gladwell這本書和他其他書,甚至其它歐美書都很是不同,他打算這麼直接的點出成功就是「10000個小時、寧為雞首」,這是每個人都可以直接對自己、對孩子做的決定,或許還不必拿到書,今天就可先開始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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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小時法則(The 10,OOO Hour Rule),簡單地說,任何人要在任何領域出類拔萃,脫穎而出,都需要認真投入10000小時以上。10000小時是一個突破的臨界點。以每天10個小時 算,10000小時相當於三年。也就是說,要做成功一件事情,你就要每天10小時投入,持續3年。如果每天只有5小時,那麼需要6年。

在學習的過程中,完美掌握某項複雜技能存在一個練習最小臨界量。事實上,研究者們就練習時長給出一個神奇的臨界量:10,000小時!

“研究發現,任何一個世界級水準都需要起碼一萬小時的訓練,”神經科學者丹尼爾·萊維汀寫道,“隨著研究不斷深入,作曲家、籃球運動員、作家、溜冰選手、 鋼琴師、棋手,甚至江洋大盜,無論你是什麼,一萬小時這個神奇數字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出現。當然,這並不能解釋為什麼有些人能從等量的訓練中獲得更好的 訓練效果。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目前還未發現任何一位世界級的專家在其專業領域上的訓練少於這個數字。大腦好像必須花費那麼長的時間消化理解,才能達到極其 精通的水準。”

你想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嗎?如果想,沒有別的妙招。或者,妙招非常簡單,那就是認真投入10000小時吧!

10000小時法則類似於“10年法則”

* 10年法則: 理學家西蒙建立了自己的一套心理學法則,意思是要在任何領域成為大師,一般需要大約10年的艱苦努力。
* 西蒙的10年法則告訴人們:成就大師,要有遠大的奮鬥理想,高目標都有大成就;要有堅持不懈的努力,任何朝三暮四終將是一事無成;要有一個不斷發展的漫長過程,從弱小走向成功。

一萬小時法則:天才都係練出來
「一萬小時法則」(the ten-thousand-hour rule),是格力威觀察若干成功人物初入行時勤奮不懈工作後的結論。這裏僅舉大家比較熟悉的「披頭四」樂隊和微軟創辦人蓋茨為例。

「披頭四」於一九五七年成班,到它於一九六四年二月以「英國人來了」的高姿態進軍美國時,足足有七年之久;在此期間,樂隊在英國和德國的「平民夜總會」賣唱,如當廉價勞工,卻是難得的實習機會。

「披頭四」是利物浦人,出道初期在該市酒吧演唱,工作並不繁忙,其「唱工」亦未引起少女少男尖聲高叫,可說沒沒無聞;他們受惠最大的是三度應邀赴漢堡脫衣 舞廳演唱(當年未有樂與怒歌廳),金錢報酬或「艷福」平平無奇,收穫最大的是為賺取盤纏等於受環境所迫必須每週七天每天八小時在不同脫衣舞廳不停演唱,令 「披頭四」到赴美國登臺時已一共累積了登臺演出時數達一千二百小時(台下練習、排演的時數更多),這是前之所無後亦罕見的紀錄!在漢堡無休止似的演唱,工 多藝熟,令「披頭四」技術上更加純熟、默契愈佳,配合得天衣無縫,而且必須學習許多新歌以免太過重複。據「披頭四」傳記《叫喊》(《Shout!》)透 露,每次從漢堡回故里,「披頭四」一次比一次成熟和有更佳的舞臺紀律及默契,成為他們稍後在美國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本錢!

流行歌星以「勤有功」取勝,格力威指出世界公認的音樂天才莫札特亦如是,由於他六歲便作曲聞名天下,一般人以為他作曲不費吹灰之力,可是其傳世作品大多成 於三十歲以後,而這些「巨構」正是這約二十年內不斷創作累積了豐富經驗才獲得的成果。天才如莫札特的成就亦與「勤有功」不可分割!

微軟創辦人蓋茨長居世界富豪榜首的事,人所共知,心嚮往之者更不在少數,但瞭解其「苦學」過程的,相信不多。蓋茨出身「中產百萬富翁」(專業人士致富)之 家,屬「天才兒童」,在官立小學無所作為,第七級(五年制中學的初一)時轉讀私立湖濱中學,時在一九六七年,翌年,學校的家長會在年度義賣會中籌得三千美 元,校方決定把所得購買電腦,成立電腦俱樂室。蓋茨課餘流連於此,樂而忘返,無心功課,體育課永遠「走堂」;當年的電腦得與主機掛鈎,加入「時間分享」機 制,收費以使用電腦時間為計算基礎,由於這種機制一九六五年才發展出來,是當年的新科技,使用費用昂貴,湖濱中學很快便要為此籌款……。不久後蓋茨有機會 免費使用華盛頓大學的電腦,條件是他協助華大電腦中心解讀一些軟件,在一段長達七個月時間內,他每週七天每天八小時一共在這部主機上消磨了一千五百七十五 小時。後來他因故被禁使用此電腦,但很快和後來共同創辦微軟的保羅.阿倫說服華大醫學院電腦部負責人,允許他們在「非繁忙時間」—淩晨三至六時—免費使用 該電腦,結果是,當年十五、六歲的蓋茨因而中宵起床潛出家門步行往華大醫學院,日上三竿才攝回房間睡覺。他的母親後來恍然大悟—何以當年每天叫他起床上學 那麼辛苦,因為此時蓋茨開完「夜工」剛剛入夢鄉!

事實上,廢寢忘食的「電腦迷」何止萬千,蓋茨之能脫穎而出,與好運不只一端,關係不可分割。湖濱中學把從家長會籌得的資金購買電腦,以至參加「時間分享」 機制,在六十年代是極罕見的創舉;而他有機會使用免費電腦以及居所步行可達華大電腦中心及華大醫學院,亦只有少數人才有此方便……。當蓋茨決定不升讀第三 年從哈佛退學創辦微軟時,他已有連續七年一共過萬小時的運用電腦經驗─蓋茨估計全球有此機會的人不過五十—符合成功的基本要素「一萬小時法則」!

格力威強調「披頭四」和蓋茨的成功,勤奮和有超常智慧固然重要,但若沒有機會,一切便不會這麼順利亦不會這麼成功!

網路上翻到的一則舊新聞

想要學小提琴的朋友可以自己考慮看看,要花幾年才能學好小提琴。
例如:(一年365天,一個月30天,全年無休)
一天練1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27年4個月25天!
一天練2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13年8個月15天!
一天練3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9年1個月18天1小時!
一天練4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6年10個月10天!
一天練5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5年5個月25天!
一天練6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4年6個月26天4小時!
一天練7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3年11個月3天4小時!
一天練8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3年5個月5天!
一天練9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3年0個月16天1小時!
一天練10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2年9個月!
一天練11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2年5個月29天1小時!
一天練12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2年3個月13天4小時!
一天練13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2年1個月9天3小時!
一天練14個小時,練到一萬小時需要1年11個月19天4小時!

歷史上有許多天才小提琴家,學沒幾年就出來表演了,其實都是努力練習的成果,再加上一點天份,所需要的時間又更短了。不過,對於沒有興趣的小孩,家長如果 異想天開硬逼著小孩練琴,那可是會有反效果的。沒有興趣、熱情,這麼搞反而痛苦,而且不用心,練習沒有效率,需要花的時間更多。

學琴最好要先有興趣再來學,因為興趣並不由學琴而來,就像音樂家多半被家人逼去學法律,可是多學法律並不會讓他們對法律產生興趣。培養興趣最好的方法就是 多聽古典樂,聽熟了就能領略音樂的樂趣、美妙,就想要自己製造那美妙的聲音,那時候就算沒人叫你練琴、就算練琴再辛苦也能甘之如飴。

其實學琴不一定要從小學,只是有哪個大人可以每天練習7、8小時以上呢?
沒有時間練琴,才是成人學琴的最大阻礙。

基於此研究,我們來檢討一下成人學琴的策略。最常見的策略就是:因為練習時間不夠,可是又很愛音樂,所以就容易有求快的心態。即使功夫做得不紮實,但只要 能勾得上難曲子的一點邊就心滿意足了。想要拉難的曲子,但是該練的時數、苦功跟不上欲望,講難聽點就是眼高手低、好高鶩遠,原本需要幾千小時時數的練習累 積才能練的曲子,常常練不到幾百小時時數的成人就急著嘗試,結果自然是慘不忍睹。

因為練得不紮實,反而延緩「功成」的時間,欲速則不達,事倍功半,人家練一萬小時能完成的,你可能要花兩萬小時(這還是樂觀的估計,更可能的是練習習慣錯 誤,永遠也沒有到達目的地的一天。隨便而快速的打地基,初期看似很快,之後發現樓蓋不高,那時才來打掉重蓋,豈不是繞遠路),而時間卻正是成人最缺的東西 啊。

好比拿長弓來說,很少有老師會一開始就花好幾個月的時候要求學生練。通常第一堂課就隨隨便便的拉了好幾首了。更別說要去訓練耳朵找音,通常也都是貼貼紙, 看著貼紙按就了事了,但說實在的,看貼紙按一點用都沒有,學生還是不會分辨準與不準的音,我想絕大部分老師不是耳朵不好,可能是不願意花這麼大的力氣教, 或者是有進度壓力,如此嚴格的打地基,恐怕沒幾個學生受得了。練了一、兩年連長弓都沒練過或沒好好練過、還在依賴貼紙的比比皆是,這實在是非常不幸的事。 我再強調一次,貼貼紙連一點點點用處都沒有。

(長弓的重要性我想不用我多說。這也是我推崇霍曼教本而不用時下流行篠崎、鈴木的原因。看看霍曼第一冊一開始劈頭就是一整頁的空弦練習!以現代強調要好玩 的教學信念來看實在不及格。但即使它傳統、不是那麼有趣,卻是非常有系統而紮實的。此外霍曼還有很多的好處,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改天再另寫一篇,專門來 談談霍曼這本教材。)

大陸著名的小提琴教育家林耀基先生說,他國中開始學琴第一堂課就把一本教材拉完了,到了俄國留學的時候才發現基本功不夠好,都要打掉重練,最後只好放棄演 奏,改走教學。練琴好比蓋房子,有人蓋房子是隨便打一下地基就開始蓋個十層樓,然後再慢慢修補的嗎? 沒有。到那時房子是搖搖欲墜,只能打掉房子重蓋,但已經來不及了。可見,先拉個樣子再來修,這種策略不是長久之計,一開始好像進度很快,但有遠見的都知道 這是自取失敗的做法。

所以我一直主張紮實的練琴,不求快,每練一小時就要收到一小時的功用,而不是連個樣子都還沒有就急著學新內容。沒練到一定程度就不讓過關,一首需一百小時 才能練好的曲子,就真的要花一百小時去k,目的是要讓自己拉出來的結果就跟已經累積一萬小時的人所拉的相去不遠。這絕對是可能的,差別只是人家拉起來很輕 鬆,而且人家可以拉累積一萬小時的曲子,你不行,如此而已。

與其好高鶩遠,不如「笨鳥」慢飛(其實是時間不夠的鳥),慢其實是快(紮實、正確練習反而節省時間,事半功倍。我的教學策略也是一開始就要花兩、三堂課單 練長弓。按弦也不用貼紙幫忙,完全練耳。一開始好像很慢、很辛苦,但紮實的地基對後期的高樓建設幫助很大)。拉一首簡單的曲子,聽起來能夠像學琴很久的人 拉的樣子,不是很好嗎?剩下的只是(練習)時間的問題而已(因為沒有錯誤練習習慣,所以能保證有到達目的地的一天),能拉到什麼程度就看你所花的時間多 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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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股市大贏家

實踐時間與個人投資水準的關係

如果要數近年最振撼經濟學的人類行為發現,非要數「冪次法則」(Power Law)莫屬,將一切建築於隨機漫步假設的理論通通打破,風險計算模型不再靈光,連曾獲諾貝爾獎的Blacks-Scholes option pricing model都立足不穩,Power Law所引伸的「80/20法則」、「長尾理論」、「黑天鵝效應」等等都逐漸融入生活之中。

要瞭解Power Law,一圖勝萬語,附圖中部高、外部長的曲線就是冪次法則分佈。

科學家發現凡有人群競爭的地方,排名表現都會呈現Power Law分佈──由小提琴表演者、網站流量排名以致大家關切的股壇爭霸,而且每個領域的佼佼者都只會是人群中的少數分子。

股票市場裡,每一百個人:「八十個輸、十七個打和、三個羸」,而羸家中的第一名將會佔有整體盈利的一半或以上,這除了正正呈現冪次法則之外,亦以事實告訴 我們唯有成為人群中的最高3%方可以長期獲利,至於如何成為界別中的佼佼者,科學家認為唯有經年累月的努力努力再努力──

「一萬小時成才法則」

引述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科學家計算到一條成為演奏天才的方程式:就是一點點的天分,一點點的運氣,再加「不少於一萬小時的練習」。練習了八千小時已屬 優秀的演奏者,而當中最出色的演奏者,則練習了超過一萬小時。英國神經病學家Daniel Levitin認為,人類腦部確實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去理解和吸收一種知識或者技能,然後才能達到大師級水準。


將「冪次法則」結合「一萬小時成才論」得出附表,要成為股市贏家至少要有2560小時的實踐訓練,若果要擠身百人中的第一名更需要超過10000小時方能成事。

我相信一萬小時法則

網上有一篇文章:神奇一萬小時準則 ,說的是《紐約客》雜誌有個正式撰稿人,名叫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他是牙買加一個非洲黑奴和一個白人種植園主的後代。他自己生長在加拿大,如今因一連出了三本改變因襲觀點的暢銷書而在美國出了名。最 新一本書名為《超凡者》(Outliers),與其說是其自傳,不如說是一冊勵志書,尤其在“成功”、“天才”等概念上發表了獨特見解。

一般人都認為成功主要來自天賦才能,沒有天才就不會有成功。格拉德威爾則認為,生來的才能和一定的知識固然重要,但天才並非唯一或最為重要的東西,真正有用的是普通的實踐經驗。

他舉例說,比爾·蓋茨之所以能成功,主要是因為他有幸上了一所給他大量時間練習做電腦程式設計的學校——在他自己開辦公司之前,他就已經在電腦程式設計上花費了一萬多個小時。

披頭士們毫無疑問是有音樂天才的,但他們也確實比別人付出了更多的心血。他們之所以能成為“披頭士”,是因為被偶然邀請去德國漢堡表演,在那裏他們一晚上演五小時,一周演七天,正是這初次演出機會使他們最終放出了異彩。

格拉德威爾認為,成功不是個人天才的必然結果,而是由許多其他因素——家庭的、朋友的、歷史的、地理的、環境的、文化的和各種偶然的因素綜合的結果,是各種有利條件逐漸積累的成果。

有的人智商極高,終因缺乏其他因素而成了凡夫俗子。如在密蘇里州一個鄉村養馬場有個名叫蘭甘的人,他的智商高達195(愛因斯坦也只有150),可在他成 長的環境裏沒有任何人、任何因素能幫助他使其超凡天資得到發揮,所以也就不可能大有作為。格拉德威爾寫道:“沒有一個人,——不管是搖滾明星,不管是職業 運動員,不管是電腦軟體億萬富翁,甚至不管是天才人物,是自己單槍匹馬取得成功的。”

格拉德威爾將所有人的成功都歸之于“一萬小時準則”(the 10000-Hour Rule),也即任何領域中成功的關鍵都與天才無關,要的只是實踐,一萬個小時的實踐——十年一週二十小時的長期磨煉。

看看自己能堅持一萬小時的事情到底有多少?也就能知道成功的機會有多大了!

網上還有一篇文章,說要花一萬小時做一件事。德國柏林音樂學院最新研究顯示,要成為拔尖運動員、音樂家、棋手等,至少需苦練一萬小時。學院跟蹤調查一組小 提琴練習者,統計他們每週練琴時間,直至20歲。結果發現其中佼佼者練琴時間均達一萬小時,而略遜的學生練琴時間為8000小時。因而得出這樣的結論,靈 感和天分固然重要,但練習時間才是區分天才與庸才的決定因素。

先不要急於把一萬個小時和天才劃等號,請務必注意這個結論中關鍵字的排位元順序:靈感天分打頭陣,練習時間居中,天才與庸才壓尾。

所以可以肯定地這麼說,成為真正天才的最首要條件依然沒變,那就是找准你的天賦到底在哪兒。唯有準確無誤定位了你的天才點,那麼花一萬小時去鍛造這把劍,才能功到自然成,想不成為蓋世名劍都難。

美國游泳天才菲爾普斯,人們稱他外星人、超人、未來人,但他自己發自肺腑說過一句話:“我知道,沒有人比我訓練更刻苦。”7歲開始練游泳,每天早上5點半 別人還在熟睡的時間,他已經去訓練了,每週要遊100公里。12歲起,每週要比對手多訓練一天。沒有假期,沒有正常孩子的娛樂活動,游泳佔據了菲爾普斯全 部的精力。到了23歲,菲爾普斯成就了北京奧運會上的曠世輝煌。

再來看一個例子,說的是一個狂熱的文學青年求教作家陳忠實,陳忠實當時沒多考慮,給青年的勉勵大意是堅持就有希望。該青年如獲至寶,從此萬事不問埋頭搞他 的創作。好多年過去了,陳忠實無意間瞭解到這個已屆中年的當年的文學青年,至今一事無成落拓潦倒,卻還癡心於寫作。陳忠實懊悔不迭,因為他未加三思輕易出 口的一句話,這個青年便把成倍的萬個小時花在了他本不該花的地方。要知道,愛好興趣並不代表天資。

話說到這裏,已經再明確不過了。天賦是成才的基點,如同菲爾普斯殊于常人的身材比例,長臂大腳短腿,這些最適宜游泳的身體特徵,決定了他的努力必然得到相 應回報。但若讓他去練跑步,平時連走路都動不動摔跤的菲爾普斯也只有拾別人腳後跟的份了。天才與庸才,就看你有沒有選對自己的擅長項。

然而現實生活中多的是文學青年類人物,活了半輩子都找不到自己身上的最亮點,或者像粒擰哪兒就在哪兒的螺絲釘,或者是拿夢想當飯吃的烏托邦。退一步講,就 算我們生來平凡一無所長,那麼放低身段腳踏實地,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用一萬個小時專注於一件簡單事情,鐵棒縱使不能磨成繡花針,做個身懷絕技的賣油翁總是 不難的。

讓我們時時記住一萬小時的法則,成功沒有巧門,只有笨門,即就是大智若愚的一萬小時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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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ngliin(小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