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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說,在我過去接觸過的離婚案例裡,你是第二個不想要孩子親權的媽媽,第一個是因為她有外遇,急著想離婚,所以什麼都不要。


你的理由是,因為你擔心孩子不會有好的環境成長,夫家的經濟資源比較多,你的薪水又只有三萬上下,不能保障孩子的發展。

我覺得根本就是胡說八道。孩子需要的是愛,沒有養不起的孩子,只有不想養的孩子,孩子跟你一起吃苦也是過,跟外遇的爸爸一起過也是過。重點是,你真的相信這個外遇的爸爸對於尿布不知道怎麼換、一餐要喝多少牛奶的孩子,會認真照顧嗎?

容我殘忍的告訴你,這跟和一個有錢男友在一起的觀念是一樣的,男人有錢不是重點,願意花在你身上才是重點。婆家有錢,可不見得一定要花在你孩子身上,更何況你前夫沒錢,是婆家有錢。

有資源給孩子,跟孩子能成材,根本就是兩件事,不然勝文現在也就是台北市長,而不只是財經專家了。小時候我們家很窮,大概就是十幾個人的大家族,住在十幾坪小的房子,我跟爸媽、哥哥姊姊住在一個小房間內。小時候連國小書展想買書,都是一種奢侈,但是我懂得跟同學借書來看,也可以去圖書館找書學習。資源多又如何?國中、國小最有錢的同學,現在好像也沒特別耀眼。

另,你提到你的家庭支持系統不夠,我想主因是你的爸媽不贊成你帶著孩子,怕你以後再找對象不容易。但是請你記得,愛你的男人,什麼都應該可以包容。如果他在意你有個小孩在身邊,只能證明他不愛你,或者就是沒這麼愛。你應該帶著孩子長大,然後驕傲的跟你的新歡說,這是我的寶貝,要愛就一起,不愛就拉倒,滾得多遠就有多好。

請你把孩子留在身邊。你會發現,孩子是上天給你的禮物,你或許失去一個曾經愛你的男人,但是你會發現,上天的恩賜竟然就在你身邊。他會陪你哭、陪你笑、陪你白目。當你看著他,竟然開始有獨立的思考、貼心的問候,你會感動到無以復加,這一切,都是孩子不在你身邊時,你不能體會的。

養小孩,需要的永遠都不是錢,而是你有沒有愛去保護與照顧他。勇敢一點!真的沒錢,我幫你找資源想辦法,你不能放棄孩子啊!

對不起,我今天很凶,但是請你知道,我希望你跟孩子都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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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ngliin(小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